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绪论 中国散文与中国小说

中国散文小史 作者:陈平原


绪论
中国散文与中国小说

关于“散文”

关于“小说”

文类边界的建立与超越

本书的叙述策略

作为文类的“散文”与“小说”[1],本身并不具备时间性与空间性。换句话说,古今中外的散文与小说,具有某些基本特征,足以将其与诗歌、戏剧等文类区别开来。这种最基本的假设,支撑起千百年来的文类研究。但在具体操作中,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研究策略。追求建立理论性文类(theoretical genres)者,更愿意强调不受时空影响的“散文特性”或“小说特性”;相反,如果着眼于历史性文类(historicalgenres),则不能不突出渲染古今散文或中外小说之歧异。二者各有其合理性,本书限于体例,自是侧重于后者。

汉人班固眼中“君子弗为”的小说,与晚清梁启超定为“文学之最上乘”的小说,相去何止千里!可又不能不承认,这两种“小说”观念,存在着某种值得关注的历史联系。人世间,没有放诸四海而皆准、校诸古今而皆通的“散文”或“小说”概念;可这并不等于完全否定了文类研究的价值。金人王若虚《滹南遗老集》卷三七《文辨》中有一句妙语,可借用来解答此难题:

或问文章有体乎?曰:无。又问无体乎?曰:有。然则果何如?曰:定体则无,大体须有。

有“大体”而无“定体”,此说既针对不同文体间有时相当模糊的边界,也指向同一文体不同时代可能相当激烈的变异。文学史家的工作,一是识大体,二是辨小异。这里的“大”“小”之分,只是相对而言,本身并不包含价值判断。“大体”保证了文类的生存,“小异”则意味着文类的发展——正是此等打破“定体”的不断努力,使得文类永远保持新鲜与活力。

“散文”与“小说”,无论古今中外,都是独当一面的重要文类。将两种性格不同的重要文类放在一起论述,并非“乱点鸳鸯谱”。小说与散文间千丝万缕的联系,在此后的论述中,将被不断提及。这里需要略加解释的是,为何先论“散文”,后及“小说”。对于20世纪的读者来说,小说的地位可能远在散文之上;可在漫长的中国文学史上,“散文”作为中心文类所受到的重视,远非“不登大雅之堂”的小说所能比拟。更重要的是,追根溯源,“散文”趋于成熟在前,“小说”走出混沌在后;论述后起的文类,必然涉及其对于已有文类的依赖与背叛。

图0-1 旧钞本《滹南遗老集》书影

[1] 关于文学分类的术语,历来相当混乱。这里把第一级分类称为“文类”或“体裁”(如小说、诗歌、戏剧),而把第二级分类定为“文体”(如墓志、题跋、游记)或“类型”(如历史演义、英雄传奇、武侠小说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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